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法理学读书会总第8期总结

时间:2016-05-25作者:文章来源: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浏览:903

研讨书目:[]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主持人:张翠梅

主报告:魏俊斌(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主评论:杨雪峥(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

参与老师:张翠梅

2016523日,法理学第8期读书会在主楼314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读书会以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上)为研讨书目,由张翠梅老师主持。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董乔乔、杨阳,2015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雷虹、李天朗以及201320142015级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读书会。

 

首先,主报告魏俊斌同学以“中国法的精神――专制主义与礼教”为题做了主报告。他从什么是“法”,何为“法的精神”入手,分析了中国传统法中的专制主义与礼教,针对孟德斯鸠对中国礼教的批判,指出其认识的片面性。张翠梅老师围绕主报告提出问题,询问大家对孟德斯鸠所说的中国人缺乏“道德尊严感”,以及中国传统社会属于专制政体类型这两个观点是否认同,主报告所言的孟德斯鸠对中国传统法和政体的评判所忽略的民本思想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的讨论加深了大家对中国传统法精神的认识,并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涉中国的认知和判断有了较客观的把握和理解。接下来,主评论杨雪峥同学先是从选题、行文框架、文本具体内容等方面对主报告进行评论,并以“从立法维度看法的精神――读《论法的精神》”为题进行了发言。她从立法的维度出发,论述了《论法的精神》的逻辑结构与具体内容,分析了影响立法的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并探讨了孟德斯鸠所追寻的理想――宽和政体与政治自由,最后提出“立法的指引是最终目的”这一观点。

张翠梅老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点评,对魏俊斌同学的报告文本提出两点修改意见:第一,主报告的标题不确切,应改为“中国传统法的精神――专制主义与礼教”;第二,主报告的前两部分是孟德斯鸠著作的精要,但与主报告选题无直接相关性,建议去掉,否则结构不严谨,部分内容与文题不符。而对于主评论杨雪峥同学:首先,结构上存在段落整合的问题,需要层次清晰;其次,立题过小,孟德斯鸠如此巨著并不仅仅是为了指导立法,而在于提出了一个重新审视法律的视角、方法论和观点;再次,文本没有集中探讨如何创制立法,而是较大篇幅在谈政体和政体原则,这恰恰是孟德斯鸠这本书的核心要点,但显然文本内容与立题之间出现了一定偏差:试图从立法维度审视法的精神,但全文论述的重点却经常在法律、政体之间切换。不过,杨雪峥同学能够较详尽、全面、精确地把握阅读文本的思想观点,能够较尖锐地提出自己的问题,包括孟德斯鸠对贵族政体的偏爱,对僧侣特权的态度,以及对分权制衡、略为保守适度的立场等等,这种悟性、独立思考问题的意识和读书过程中肯于探究钻研的精神,值得表扬和学习。

本次读书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同学们意犹未尽,期待着下一次读书会上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的继续阅读和讨论。